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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51款1.事實發生日:105/03/022.公司名稱:大宇資訊股份有限公司3.與公司關係[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]:本公司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5.傳播媒體名稱:財訊快報、時報資訊6.報導內容:有關前述媒體報導:「大宇資(6111)明星志願手機遊戲一個月營收約2000萬元...預計全年業績會比去年好,這也將是大宇資歷年來最好成績」。7.發生緣由:不適用。8.因應措施: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說明。9.其他應敘明事項:(1)本公司並未對外公佈財務預測資訊,故相關財務業務資訊 應以正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資料為準,特此澄清。(2)有關媒體報導,敬請投資人審慎判斷,以保障自身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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